一、总则
1. 为加强云南省生物大数据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的管理,确保课题研究的顺利
进行和取得预期成果,特制定本办法。
2. 本办法适用于实验室开放课题的承担者及其所在单位。
二、课题实施
1. 课题承担者应按照任务书的要求,认真组织实施课题研究工作,确保研究进
度和质量。
2. 课题研究过程中,如需对研究内容、研究方案等进行调整,课题承担者应提
前向实验室提出书面申请,经实验室批准后方可实施。
3. 课题承担者应定期向实验室汇报课题研究进展情况,实验室将组织专家对课
题进展情况进行检查和指导。
三、经费管理
1. 开放课题经费由实验室统一管理,专款专用,经费使用范围包括文献资料费、
实验室材料费、测试化验费、差旅费、学术交流费、论文出版费等。
2. 课题承担者应严格按照国家和云南省有关财务制度以及实验室的经费管理规
定使用经费,确保经费使用的合理性和规范性。
3. 课题经费的报销程序按照实验室的相关规定执行,报销时需提供合法有效的
票据和相关证明材料。
四、成果管理
1. 课题研究成果包括学术论文、专利、软件著作权、研究报告等形式,成果应
明确标注“云南省生物大数据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资助”字样及课题编号。
2. 课题承担者应在课题结题后3个月内将研究成果的相关资料(包括论文、专
利、软件著作权证书、研究报告等)提交至实验室,实验室将对成果进行审核和
归档。
3. 实验室对课题研究成果拥有使用权和推广权,课题承担者在发表成果时应优
先选择在实验室举办或协办的学术会议、期刊上发表。
五、课题验收
1. 课题研究期满后,课题承担者应提交结题申请报告、研究成果等相关材料,
实验室将组织专家对课题进行验收。
2. 验收内容包括课题任务书规定的各项研究任务的完成情况、研究成果的质量
和水平、经费使用的合理性等。
3. 验收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个等级,验收合格及以上者,实验室将
颁发结题证书;验收不合格者,实验室将要求课题承担者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整改,
整改后仍不合格者,实验室将追回部分或全部资助经费。
六、其他事项
1. 课题承担者在课题研究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科研道德规范,
如有违反,实验室将视情节轻重采取相应措施,包括终止课题研究、追回资助经
费等。
2. 本管理办法由云南省生物大数据重点实验室负责解释
开放课题
云南省生物大数据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管理办法
👤 开放课题办公室
📅 2026 年 07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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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为加强云南省生物大数据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的管理,确保课题研究的顺利进行和取得预期成果,特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实验室开放课题的承担者及其所在单位。